生物降解难降解,怎么破?国际上又是如何做到的?

2021-10-29


面对生物降解塑料推广使用的环保困境,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出台了更加严厉的对策。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在加州销售的可降解塑料产品的营销和标签,包括那些声称是“可降解的”或“可生物降解的”塑料产品。环境营销宣传必须有可靠的科学证据证明,并符合规定的标准,以防止误导消费者关于可降解塑料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从2018年10月1日起,美国马里兰州禁止任何人销售标有可生物降解、可降解或可分解的特定塑料产品,特定情况例外;且禁止任何人出售标示为可堆肥或家庭可堆肥的指定塑料产品,除非该塑料产品符合指定标准。针对禁令,建立指定的处罚、规定对具体处罚的处分等。

在加拿大,塑料袋从2013年开始在多伦多被禁止。该禁令包括“可降解、可生物降解、可光降解或类似材料”。

英国现阶段不支持工业堆肥包装的普遍使用,因管理工业可降解塑料包装的一般废物管理基础设施现在还不适合使用。针对一般消费品包装,英国认为,若无专门的可堆肥垃圾箱,消费者可能对如何处理可堆肥包装感到困惑,从而可能导致对普通塑料的回收污染(如果在普通塑料的回收流程中混入了生物降解塑料,可以导致回收产品的质量下降或耐久性变差)与乱丢垃圾的现象。不过,封闭环境可以成为例外,如体育赛事和有餐饮设施的工作场所,这些地方有专门的处理和收集服务。

实际上,今年9月我国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已经提到,要科学评估可降解塑料的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说明决策者也意识到了“可降解塑料”被盲目推广、缺乏监管的问题。

《中国塑料的环境足迹评估》指出,目前塑料经济依然是开环的、线性的,物质闭环程度待提升。


推动塑料经济从开环的线性模式走向闭环的循环模式,是一场系统性变革,涉及理论、技术、管理及生产、消费,需要全社会各产业部门以及消费者参与其中,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完善全产业链条的禁限塑政策框架。


【来源: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NAC42SI0552HHML.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