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之力推动“塑战速决”

2021-04-10


“禁塑令”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为何要限塑、禁塑

我们在享受塑料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在承担着“白色污染”满天飞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侵害。研究显示,塑料制品在土壤中无法降解,还有可能污染水体,甚至分解成“微塑料”,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图片源自网络)

“禁塑令”究竟落实得怎么样呢?

今年年初,惠安县检察院实地暗访调查发现,由于塑料吸管成本低、且以往旧存大量塑料吸管未使用,导致部分早餐店、奶茶店、快餐店仍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检察建议促“禁塑令”落到实处

惠安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监督辖区内餐饮行业严格执行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规定。同时就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监管事宜及时进行磋商,达成初步意见。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出台《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派员深入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经营户390户次,督促254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经营户,逐一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表,责令经营者禁止购进、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引导使用环保纸吸管、PLA聚乳酸可降解吸管、直饮杯盖等替代方案。

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单等方式,提高群众对“禁塑令”的认知度。

整改效果“回头看”

惠安县检察院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许多餐饮服务场所都已改用纸质吸管或者PLA聚乳酸可降解吸管。

为防止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使用的反弹

惠安检察呼吁大家

拒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吸管

让我们携手共同推动绿色发展

共同应对“白色污染”带来的挑战

温馨提示

消费者使用纸质吸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查看纸质吸管外包装等处是否有QS标志或者生产许可证编号;

2 建议购买和使用有独立包装的纸质吸管,不要使用存在受潮、霉斑、特殊气味的纸质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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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张莉

【来源:惠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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