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2021“限塑”有办法

2021-04-27


4月25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1年度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新闻发布会,设定2021年“限塑”的具体任务和指标。

当前,距“最严限塑令”实施已4个月。2020年12月24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把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推动全市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对餐饮业、外卖平台、批发与零售、快递业、住宿会展业、农业生产六大行业提出了明确的“限塑”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限塑”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行动计划》细化2021年度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力争北京市限塑工作每年上一个台阶。

促进“限塑”意识提升 多方打出“组合拳”

政策体系搭建上,北京市加快推动建立“1+1+N”的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法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行动计划》的统筹作用初步形成,“N”项专项工作方案、标准不断补充完善,目前专项工作方案已出台10项。部分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区级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

延庆区以城乡环境整治为契机,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旅游诚信经营专项行动;

平谷区成立区级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工作专班,计划率先实现在镇乡和农村集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在实际应用中,供需双方均有了一定的“限塑”意识。

市场主体方,众多大型连锁超市已全面更换可降解塑料袋;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也陆续淘汰过去常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吸管等一次性塑料用品,更换为纸质或其他可降解材料的替代品;绝大部分星级宾馆都能够做到不主动提供“六小件”。

居民“限塑”意识也在提升,初步调查显示,已有60%-70%的市民主动自带购物袋购物、积极参与废弃塑料制品捡拾等环保公益活动。

这次的《工作要点》也提出,到2021年底,全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建立,“1+1+N”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塑料污染治理重点措施全面实施,重点用塑单位报告制度试点实施;六大重点行业、四类重点场所、四类重点沿线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四类绿色生活创建深入开展,全社会参与塑料污染治理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注重“三个突出” 完成一阶段“小目标”

《工作要点》强调,今年“限塑”工作注重“三个突出”,即突出建章立制,针对工作新、任务重,把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摆在年度工作的首位;突出完善基础性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塑料污染现状、塑料制品供给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突出试点探索,开展重点用塑单位报告、用塑领跑者等重要制度创新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核心 强化制度引领

今年“限塑”工作把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摆在首位。推动建立“周调查、月报告、季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分析、汇总限塑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工作建议。

举措 加强监管指导

开展塑料购物袋、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生产企业摸排,动态建立生产企业台账。

加强对餐饮企业、外卖平台、商超等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减量替代、简化包装等鼓励措施。指导部分有条件的集贸市场率先实施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针对全市快递网点“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以及快递包装袋、中转袋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研究电商平台、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方案,推广可循环包装,引导包装减量和重复使用。督促宾馆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要求,指导落实鼓励措施等。

同时,开展减塑生活创建,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优秀典型创建。

创新 开展试点探索

初步建立重点用塑单位报告制度,细化制定党政机关、连锁超市、邮政快递、餐饮外卖、电商平台等5个领域实施办法,选择部分重点单位开展试点报告。探索建立减塑、限塑行业领跑者制度,树立重点行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强度标杆。选取部分连锁超市门店以试点形式实施对塑料连卷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单独收取塑料连卷袋价款。选取2~3家重点场所作为试点,开展塑料废弃物单独回收,培育专业从事塑料废弃物回收的市场主体,探索打造商业模式回收试点。

科技 强化技术支撑

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技术产品、绿色包装解决方案征集,纳入本市年度节能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征集,加大技术产品推广力度。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基线、塑料制品供给体系研究,为政策跟踪评估、细化完善提供支撑。针对六类重点行业,完成一批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专题调研,开展标准需求研究,启动一批有关塑料污染治理标准、指引、指南制订。

监管 开展专项执法

加大对违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执法力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做好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涉及塑料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的移交和立案查处,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境监管。

发改君还了解到,根据今年限塑的工作要点,北京市将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外卖、电商平台等领域禁限塑,宾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地膜和包装废弃物、未按规定及时回收交由专门机构或组织无害化处理等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

直击执法现场 已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万余户次

按照北京“限塑10条”工作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违法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等淘汰类塑料制品的监管,以及对餐饮业、批发与零售业、会展业等违规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行为的行政处罚。

同时,还制发了《塑料污染治理执法工作指导》,明确执法职权、查处依据和工作标准,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万余户次。

发布会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来到海淀区世纪金源购物中心,进行了一次现场“突击”检查。

在世纪金源购物中心五层的一家果汁饮品店,执法人员要求店员提供店面使用的饮品吸管和打包袋,然而店员展示出的吸管则是此前常见的一次性塑料吸管。

店员称,该店此前使用的是可降解的纸质吸管,近期因为“缺货”,所以暂时使用塑料吸管。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初步判定,其使用的吸管是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吸管,店员也承认这一点。“对于该店的塑料吸管,我们要求其下架停止使用,相关执法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后续调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称。

▲现场执法检查

在另外一家饮品店,执法人员同样要求店面提供了吸管和打包袋。该店面使用外卖打包袋外包装上没有印有其成分及相关生产厂家,初步判定其涉嫌构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店家暂时停止使用这些打包袋,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经营资质及出厂证明等,以接受进一步调查。

针对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有关经营主体涉嫌违法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开展调查处置。

如有经营主体涉嫌违法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且查证属实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按有关规定将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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